关于召开2023—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会的通知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水务局、园林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定于近期召开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6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工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医路9号)
三、参会人员
2023年7月—2024年6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通报2023年7月—2024年6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三是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四是厅领导讲话;五是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六是专家讲解典型事故案例。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参会人员范围,通知《2023年7月—2024年6月房屋市政工程事故统计表》(附件1)中事故企业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并填写《参会人员统计表》(附件2),于6月21日前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请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表态发言企业名单》(附件3),通知企业主要负责人围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表态发言,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发言材料于6月21日前经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 系 人:党维花
联系电话:0991—8872181
电子邮箱:876868269@qq.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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