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自治区智慧工地平台开展“质量安全伴我行”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质安处 发布时间:2024-04-12 19:1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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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着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厅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在全区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业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伴我行”法治建设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谋划、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法宣传活动,巩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安全发展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扎实开展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伴我行”法治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区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一月一宣贯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执法深化普法,以普法促进执法。充分利用自治区智慧工地平台,大力宣传建筑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在住建领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一季一分析典型违法案例。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以案释法,以法为教,以吏为师”,通过开展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举一反三查找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发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的重难点,加大管理力度,全方位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三)半年一复盘生产安全事故。定期开展警示和复盘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刻反思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扎实推动政府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企业安全生产防范能力提升,真正把责任压实、把问题找清、把症结找准、把隐患清零,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夯实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

三、实施方法

(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利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法治宣传专栏,每月发布文字、图片、视频和典型违法案例分析等宣传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典型违法案例分析,每半年复盘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总结事故教训,提升安全意识。

(二)各地(州、市)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制定“质量安全伴我行”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工作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广泛宣传、部署落实,组织动员企业深入推进“质量安全伴我行”法治建设年活动开展。

(三)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质量安全伴我行”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生产安全警示教育复盘等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保障企业安全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宣传工作亲自部署,统筹组织好“质量安全伴我行”法治建设年活动。

(二)精心安排,统筹兼顾。各地(州、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扎实推进“质量安全伴我行”法治建设年活动。同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利用智慧工地平台不定期调度、跟踪抽查或采用“四不两直”方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三)注重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质量安全伴我行”法治建设年活动,发掘并推广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高活动成效,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 系 人:高龙

联系电话:0991-8872181

电子邮箱:xjjsaqzz@163.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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