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供暖工程》等4项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公告
现批准《供暖工程》等4项图集为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附件1),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原《供暖工程》等4项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附件2)同时废止。
附件:1.批准发布的4项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一览表
2.废止的4项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一览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批准发布的4项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一览表
序号 |
图集号 |
统一编号 |
图集名称 |
1 |
新22N1 |
DBJT27-185-24 |
供暖工程 |
2 |
新22N2 |
DBJT27-186-24 |
通风与空调工程 |
3 |
新22N3 |
DBJT27-187-24 |
管道及设备绝热防腐 |
4 |
新22N4 |
DBJT27-188-24 |
室内管道支吊架 |
附件2
废止的4项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一览表
序号 |
图集号 |
统一编号 |
图集名称 |
1 |
新12N1 |
DBJT27-121-12 |
供暖工程 |
2 |
新12N2 |
DBJT27-122-12 |
通风与空调工程 |
3 |
新12N3 |
DBJT27-123-12 |
管道及设备绝热防腐 |
4 |
新12N4 |
DBJT27-124-12 |
室内管道支吊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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