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呼唤新担当 扎实推动2023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自治区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资料审核及项目推进培训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本着年度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的原则,自治区住建厅抢抓有利时机,扎实组织全区住房保障业务骨干对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资料、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以及如何推进2023年项目实施进行了培训。
进行培训动员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历年来被自治区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推进,工程开展的规范化尤为重要。此次培训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为重点,紧贴当前各地工作需求,邀请财政部新疆监管局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的重要意义,以及在国家安排补助资金方面的重要作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自治区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专业人员围绕如何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为大家解疑释惑,开拓了广大学员的视野,提升了业务能力,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讲解业务知识
2022年,国家新出台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绩效评价的各项指标和工作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互学习交流
2021年,在财政部新疆监管局的大力支持和各地州共同努力下,我区租赁住房取得了95.5分、棚户区改造取得了99分、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了92.5分的好成绩,我们将继续再接再厉,通过绩效评价,把一年来全区住房保障努力的成果客观公正的体现出来,在资金分配、项目推进等方面更加有利于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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