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zjt000000/2024-00011 发布机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名称 (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众开敞空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普通文号 新建规〔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6-26 有效性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众开敞空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抗震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点击数:

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众开敞空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地震局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新疆通信管理局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