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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云观摩”暨“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质安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5日 点击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3 1”重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工程质量品质和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云观摩质量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21918日(星期六)上午11:00

二、活动方式

此次活动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场通过网络平台直播活动内容(网络直播二维码见附件1)。

三、活动地点及参加活动人员

(一)活动地点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交通中心、航站区道路工程施工现场。

参加活动人员

1)活动现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及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乌鲁木齐市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表。

2)网络直播分会场:各地(州、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同志。各地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通过网络视频设备观看活动直播。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和专业分包单位观看,并把此次云观摩动作为质量月活动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提升本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一次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生产意识。

(二)此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云观摩活动网络直播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单位、人员及社会公众开放(云观摩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宣传并认真组织观看。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组织观看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于2021925日前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要严格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督促集体收看活动直播人 员做好个人防护。

人:帕如克·阿力木

联系电话:0991-2833098 18599250903

电子邮箱:xjzjzlaq@163.com

附件:1.网络直播二维码

2.2021年自治区建设工程云观摩项目清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915

附件1

网络直播二维码

附件2

2021年自治区建设工程云观摩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施工单位名称

性质

1

凯坤壹品小区

乌鲁木齐经开区高铁北一路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住宅

2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

乌鲁木齐新市区乌五公路以西,乌奎北联络线以南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

城建·橡树湾

米东区会展大道北沿东侧、东华南西侧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宅

4

新疆医科大学新校区二期-体育馆项目

河马泉新区华光街东延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公建

5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交通中心、航站区道路工程

新市区地窝堡乡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公建

2.市政

6

万科朗润园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恒泰西街2299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宅

7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建

8

锦荟里项目

乌鲁木齐是高新区长春中路1555

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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