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关于规范明确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关业务事项的通知》(新建标〔2020〕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新疆聚友共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资质证书变更业务(附件)。
请企业所在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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